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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汇率:1 CNY = 0.1374 USD   更新时间:2025-01-23 08:02:31

很多股民朋友可能都听说过要约收购这个概念,却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对股票而言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今天就来跟各位聊聊股票要约收购的前世今生。      首先,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呢。按照书面定义: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对方持有股票的意向性公告,并且按照所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这样一种收购方式。      举个例子来说,收购人A钱多得没地方花,这时候突然发现了一家很值得投资的公司B,于是就想要把这家公司的股份买过来。一开始为了不引起其他人注意,就在二级市场大量买入B公司的股票,结果买着买着不小心就成了持股达到已发行股份5%的大股东,这个时候按规定就必须向证监会、交易所报告,还要通知B公司并发出公告。      此时,既然消息已经公开,如果继续大量收购B公司股票很可能引起股价大幅上涨,从而增加了收购成本,这显然是不划算的。如果A还想继续低成本买入B公司股票,于是就向B公司全体股东承诺,在某个时间段内按照一定的价格收购一定数量的股份,这种是属于主动要约收购。只要持股比例在30%以下,收购人都可以自己决定是否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增持股票。      如果A非常看好B公司的前景,想要取得B公司的控股权,那么还会继续大量增持B公司的股票。在持股达到30%以上后,如果还想继续增持,那么就必须以要约收购的方式面向全体股东来收购股份,这种是属于被动要约收购。要约收购的数量最少是发行股份的5%,价格是A在公告前60天内买入股票的最高价格,并且不能低于公告前30个交易日内B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其次,为什么会出现要约收购。要约收购通常被认为是恶意收购,目的是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如果成功取得公司控制权后,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管理层出现重大变更,这对其他的股东是不公平的。为了保护所有股东的利益,就必须通过公告要约收购来进行。如果要约收购价格太低低于股票市价,就可能买不到股票。如果收购价高于市价,投资者就可以按市价买入然后按要约价卖出来套利。      最后,要约收购是利好吗。通常大家会认为要约收购是利好,因为收购的目的一般都是股权重组,存在资产注入的预期。但实际上,要约收购后股价下跌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收购人A只是部分要约收购,那么你持有的股票可能无法全部按要约价卖给A,一旦过了要约收购期限,股票可能会大幅下跌。      另外,存在要约收购方案被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公司决策机构或者证监会、商务部等政府管理部门否决的情况。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往往都会被市场当做重大利空因素,短期内股价可能会大幅下跌。所以,股票要约收购并不等于闭着眼睛捡钱,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豁免要约收购什么意思股票停牌是一个证券市场术语,股票停牌指的是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停牌,是证券交易所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信息披露公平、公正以及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监管约束而采取的必要措施。2018年11月6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1、是确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明确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间断性停牌为原则、连续性停牌为例外。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及时披露的原则,分阶段披露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请股票停牌代替相关各方的保密义务。2、是压缩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进一步缩短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应当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3、是强化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4、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相应配套工作安排。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指导意见》修改完善股票停复牌具体规则,做好有关停复牌的自律管理与服务等等。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建议。应答时间:2021-12-2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上市公司的重组一般需要经过什么流程呢?大概需要多少时间呢?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要约收购是国际成熟证券市场上公司收购的典型方式,也是各国证券法调整的核心范畴。豁免要约收购是根据证券法,有规定任何人士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如由低于百份之三十五增持到超过百份之三十五,或由低于百份之五十增持到过百份之五十,就有需要向其他股东提出全面收购的要约。收购的条件为该股在过去五十二周的最高收市价。但该股东可以向证监申请豁免。所以市场上常有大股东提出有条件增持公司股票超逾百份之三十五或百份之五十两临界面,其中之一的条件为获得证监批淮豁免要约全面收购公司的已发行股票。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收购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后,履行其收购协议;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且拟继续履行其收购协议的,或者不申请豁免的,在履行其收购协议前,应当发出全面要约。在中国,受理和批准豁免收购要约请求的机构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投资者而言,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是属于利好。因为股东入住将会带来重组,资产注入的预期,股价也会上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分配现金股利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依法保障股东的资产收益权。上市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盈余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现金股利。重组并购之要约收购丨对马斯克收购推特等实际案例复盘分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负责接收上市公司申报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上市公司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在接到申报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或发出补正通知。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如果无法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上市公司需在到期日的次日公告进展情况及原因。二、审核程序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对并购重组中的法律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专题会复核。专题会研究后,形成反馈意见。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可以在反馈意见发出后与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进行沟通。如果需要解释或说明问题,上市公司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三、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如果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提交了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将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如果回复不完整合规,或反馈期间有其他需要解释或说明的事项,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四、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程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五、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后,如果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通过,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如果回复完整合规,将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六、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如果并购重组委否决了方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如果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需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根据证券法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方式下,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超出要约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协议收购方式下,收购人可以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收购人需在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未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七条,证监会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全部材料后,审核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上市公司大股东承诺收购一定量的股票有没有法律效力重组并购是企业成长与整合的重要方式,要约收购是其中一种关键手段。本文通过马斯克收购推特和格兰仕收购惠而浦的实际案例,深入剖析要约收购的特征、流程及我国上市企业如何设计有效的交易方案。首先,重组并购包括资产关系变化的重组与股权、控制权转移的并购。要约收购是买方向目标公司股东公开发布收购股票的要约,以实现控制目标公司的并购方式。要约收购分为主动与被动,被动情况常见于收购方持股超过30%时触发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要约收购流程包含要约发布、股东响应、收购完成与注销等环节。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要约期限不少于30日。若出现竞争要约,收购方须相应调整要约期限。马斯克收购推特的案例中,显示出要约收购策略的运用与市场影响。马斯克以5420美元/股的价格发起收购,成功将推特收入囊中。但在收购后,马斯克通过策略打压推特股价,最终完成私有化,并引发了关于其投资决策的市场讨论。格兰仕收购惠而浦的案例,旨在通过要约收购达成战略整合,实现双方在全球市场的协同效应。然而,惠而浦在被收购后的财务表现并不理想,显示了要约收购成功后的整合挑战。设计要约收购交易方案时,企业应明确收购目的、设置先决条件和合理确定要约价格。收购目的直接影响要约内容,先决条件确保交易条件得到满足,要约价格则需考虑市场状况和企业战略目标。此外,专业机构的参与有助于确保交易顺利进行,为企业提供全面的财务与法律支持。综上所述,要约收购作为一种策略性并购手段,对我国上市企业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设计交易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企业战略及法规要求,确保并购过程合规、高效,并为后续整合与运营奠定坚实基础。四川双马要约收购成功对股票利好吗如果有书面公开承诺的话,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证券法》第九十六条: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收购人依照前款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遵守本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证券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的原则制定上市公司收购的具体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收购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后,履行其收购协议;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且拟继续履行其收购协议的,或者不申请豁免的,在履行其收购协议前,应当发出全面要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收购人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在与上市公司股东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3日内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豁免申请及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相关文件,委托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同时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派出机构收到书面报告后通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其后收购人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拟继续增持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办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下列豁免事项:(一)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二)存在主体资格、股份种类限制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免于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未取得豁免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其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拟以要约以外的方式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发出全面要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四)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收购人报送的豁免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并且已经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或者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取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继续增持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以简易程序免除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三)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四)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五)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六)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七)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以简易程序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提出申请。四川双马原本的业务是亏损的,现在要约收购成功,大股东换了,意味着会对其进行重组和新的资产注入。这样会给市场一个反转的预期,因此股价会上涨。但从长期来看,是否能持续,还要看注入资产的质量和盈利状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