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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1 08:02:31
是的。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深表歉意!两券商齐发公告或面临暂停保荐资格等处罚您好,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也很抱歉您中了地雷,希望您能挺过去,冬天过去了春天就不会远。是完全能索赔的,已有人找律师。企业造假的损失不该由股民买单。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
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
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
投资者可以提起民事索赔之诉。根据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的调查,长生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长生
生物”)全资子
公司长春长生
生物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下称“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从性质上来说,造假重于
虚假陈述,但是我国证券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股民可以就企业的造假行为提起索赔,只规定了股民可以就
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提起索赔。根据《证券法》第69条,
虚假陈述是指发行人、上市
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长生
生物于 2018年7月23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通字201807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与虚假陈述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虚假陈述既是最常见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也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性质最为严重的情形。尽管调查还须一段时间才能有结果,但根据此前国家药监局以及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吉林药监局)的调查和处罚结果,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其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检验结果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证监会调查的长生
生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应涉及上述事件。对于上述事件,如果长生生物在有关部门调查前已经自知但有意不披露或披露不实信息,则涉嫌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在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长生生物发布相关公告内容如存有不实或避重就轻之处,则涉嫌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另外,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兆信”)与长生生物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2016)吉01民初609号,山东兆信在庭审中表示,双方签订的《商业合作协议书》是为了配合长生生物做上市公司业绩,价格和供货产品品种均没有按照协议实际履行。如该信息经证监会查证属实,则长生生物涉嫌财务造假及欺诈上市。根据现有信息,可以判断长生生物至少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吉林药监局在 2017 年 10 月 27 日已就“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对长春生物予以立案调查,但长生生物11月6日才对此作出公告,长生生物对此给出的解释是未曾收到相关立案调查通知。哪些投资人可以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规定》)第18条,可以提起民事索赔诉讼的投资人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第19条又从反面规定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投资情形,包括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经卖出证券,或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进行的投资。虚假陈述实施日不等于造假之日,理论上应略晚于造假之日,证监会调查结果出炉后,如认定长生生物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则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所认定的事实据以确认虚假陈述实施日。假设证监会所认定的虚假陈述与吉林药监局查处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有关,则虚假陈述揭露之日应为2017年11月6日(长生生物就接受调查进行公告并被媒体报道之日),如与国家药监局调查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记录造假有关,则其揭露日应为2018年7月16日(长生生物就接受调查进行公告并被媒体报道之日)。假设长生生物存在虚假陈述,并假设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7年10月3日,虚假陈述揭露日为2018年7月16日。那么只有在2017年10月3日至2018年7月16日之间买入,并在2018年7月16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的
投资者才有权提起索赔之诉;2018年7 月16日之前卖出或者2018年7月16日之后买入股票的
投资者将不能提起索赔之诉。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买入,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卖出但又有买入行为的
投资者,是否有权提起索赔之诉,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再审案中的裁定,此种情况下的投资者无权提起索赔之诉。具体投资者是否可以提起索赔之诉参见下表:此外,根据《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规定》第19条,明知虚假陈述存在而进行的投资,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的损失,或属于恶意投资、操纵证券价格的也无权提起索赔之诉。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证券法》第69条、第173条以及《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规定》第7条的规定,证券虚假陈述的责任主体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发行人、上市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即使证明自己对虚假陈述没有过错或过失,也应当赔偿受害投资者的损失。第二类是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称董监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第二类人员承担的是推定过错责任,即先推定他们对虚假陈述负有责任,但如果他们可以证明自身没有过错,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据查,长生生物的董监高包括高俊芳、张洺濠、张友奎等在内共有16人。其中高俊芳身兼长生生物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多职。第三类是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承担的也是推定过错责任,先推定其有过错,只有在他们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免责。查询上市公告可知,长生生物(其时名为连云港黄海机械(00268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和承销商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与长春生物重组项目及此后的持续督导的券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由于长生生物是长春生物借壳黄海机械而来,与虚假陈述关系更大的应是长春生物重组及重组之后证券服务机构。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保荐人和承销商承担赔偿责任的先例并不少见,在欣泰电气(300372,股吧)证券欺诈
退市案中,欣泰电气证券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兴业证券(601377,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即设立了55亿元的赔付基金,用于先行赔付投资人的损失。但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承担责任的先例不多,目前只有蓝田股份、ST智慧证券虚假陈述两个案件判决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尚没有律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的先例。第四类主体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包括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中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中的直接责任人。过错责任与推定过错责任的区别在于举证主体不同,在过错责任中,要由受害投资者证明责任人有过错,在证明不能的情况下,责任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长生生物的工商信息,长生生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高俊芳、张洺濠、张友奎三人(持有长生生物股份比例:1818、1788、068%)。鉴于四类主体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同,对投资者来说,举证责任最轻的是起诉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在发行人、上市公司有财力赔偿损失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仅仅把发行人、上市公司作为被告。实践中,将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一并提起诉讼的也比较多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可以向其他责任主体提起追偿之诉。去哪里起诉以及损失如何计算根据《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规定》第8条,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中级法院管辖。如果投资人起诉多个被告的,则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管辖。长生生物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其地址为连云港(601008,股吧)市海州开发区秦东门大街1号。根据《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规定》第6条,投资人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应提交虚假陈述行为人被有关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书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也就是说,虚假陈述证券民事案件的受理以行政或刑事处罚为前置条件。该要求一方面限制了投资者起诉的条件,另一方面在起诉后又降低了投资人的举证责任。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5月1日以后,我国实行了立案登记制度,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了符合要求的起诉状,法院无需审查,就应当立案登记。行政处罚前置的要求与立案登记制度显然相悖,尽管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最高法民申1402号裁定中指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若干规定》已施行十几年时间,较之制定该司法解释时而言,目前证券市场等相关情况已发生一定变化,但该司法解释目前仍然有效,在其未被废止或修订之前,其要求行政处罚前置的规定依然有效。因长生生物已经公告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据此,投资者可以将该公告提交起诉法院,法院应当受理。但为了获取更有利的证据,建议投资者等待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或公安机关对高俊芳等人的刑事处罚结果出来后再提起诉讼。根据2018年7月2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长生生物投资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应适用《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的三年,自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中较早的日期起算。关于投资人损失的计算,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若干规定》有关规定,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一)投资差额损失;(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三)上述损失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此外,如虚假陈述行为导致证券被停止发行的,则投资人有权要求返还和赔偿所缴股款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的利息。希望能帮助到您!深交所表态:出现一家
退市一家随着ST紫晶、ST泽达先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疯狂造假上市等细节随之浮出水面,后续大概率将被强制
退市。这样的背景下,两家保荐机构俨然成了热锅上的蚂蚁。11月25日晚,中信建投、东兴证券双双发布风险提示公告,表态要认真反思和整改,配合好监管部门后续风险化解等相关工作,并对投资者表达诚挚的歉意。此前的披露来看,ST紫晶、ST泽达财务造假时间长、幅度大,为A股近年罕见,更是注册制实施以来的首批案例。而身为“看门人”的保荐机构即便没有主观故意,在勤勉尽责方面也难辞其咎。业内人士指,随着后续两家造假公司的正式处罚落地及启动
退市工作,两家券商很可能也要被处罚。另外,两家造假公司的股票都跌得只有高峰时5%-8%的市值,股民损失惨重,不少投资者已经启动诉讼索赔。证券维权律师对中国基金报记者表示,两家券商可能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可作为被告起诉。深表歉意,深刻反思2022年11月19日,上市公司紫晶存储(即ST紫晶)发布公告,称其因涉嫌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拟对其采取行政处罚。中信建投表示,作为紫晶存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公司对该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向社会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中信建投称,自2022年2月11日紫晶存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公司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并深刻反省、查摆问题、全面整改。公司将深刻吸取该事件的教训,不断提高执业质量,努力推动投资银行业务的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更好顺应即将到来的股票发行全面注册制改革,更好履行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中信建投还表示,下一步公司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督促紫晶存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风险化解工作,积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该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东兴证券公告则称,关注到泽达易盛(即ST泽达)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泽达易盛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可能因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
退市情形而被终止上市。东兴证券表示,作为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持续督导机构,自泽达易盛被立案调查以来,公司始终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相关工作。公司将认真反思,加强管理,持续提升执业质量,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提高履行服务实体经济使命能力。同时,东兴证券称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全面配合监管部门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泽达易盛的持续督导工作,严格督促泽达易盛做好相关信息披露。最后,公司对给投资者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造假时间长,幅度大11月19日,ST紫晶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拟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主要责任人郑穆(公司董事长)、罗铁威(公司董事)被分别处以216426万元罚款,并被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其余责任人被分别处以105万元至220万元不等的罚款。证监会查明,ST紫晶《招股说明书》涉嫌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在上市后,其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此外,公司同时存在《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重大对外担保的情形。具体来看,上市前的2017年到2019年上半年,以及上市后的2019年度和2020年度,ST紫晶累计虚增营业收入766亿元,虚增利润376亿元。其单年度虚增的营业收入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最高达到6054%,虚增利润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最高达到1511%。2020年6月上市的泽达易盛,“财务报表”造假的疯狂程度对比紫晶存储毫不逊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泽达易盛通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苏州泽达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年-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虚增利润187亿元。要知道,期间公司的累计营业收入也只不过是616亿元,累计利润总额不过207亿元,也就是说其超过一半的营业收入和90%以上的利润是编出来的。上市后泽达易盛也没有收敛,2020年虚增收入152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595%,虚增利润8247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89%。2021年,泽达易盛虚增收入710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2159%,虚增利润266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5623%。除了财务造假,泽达易盛还在招股书第十部分“资产质量分析”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涉嫌隐瞒重要事实。且在招股书第五节第八部分称“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但经查,专网通信案的“主谋”隋田力通过梅生持有泽达易盛600万股,通过杨鑫持有270万股,合计持有870万股,持股比例达到1396%。泽达易盛未按规定如实披露上述股权代持的重大事实。最终,证监会对泽达易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万元罚款;对泽达易盛6名董监高警告,合计罚款6250万元,其中实控人林应、刘雪松合计罚款4400万元,董秘应岚罚款1300万元。不难发现,证监会对两家公司处罚的严厉程度,也同样是近年罕见。保荐机构或面临处罚除了作为造假主体的上市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的中信建投和东兴证券或也难逃一罚。中国基金报记者注意到,在紫晶存储和泽达易盛的招股说明书里,保荐机构及项目承办人员,甚至保荐机构的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都做了如下声明: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保荐人如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被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出现“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与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暂停保荐业务资格3个月到36个月,并可以责令保荐机构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保荐业务资格。在以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中,已出现多起保荐机构被暂停保荐资格的情形。比如,康美药业造假事件广发证券被暂停保荐资格6个月,而乐视网造假上市平安证券被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业内人士指,保荐资格的暂停,将直接影响券商所有在会IPO项目和再融资项目,甚至丢掉部分项目,对投行队伍人员稳定也会构成较大冲击。投资者可向券商索赔除了来自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作为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和东兴证券还可能要面临投资者的索赔。“一般这类起诉,上市公司是第一被告,同时要求券商承担连带责任”,广东奔_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指出。实践中,很多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财务早已深陷泥淖,赔偿能力极弱,甚至连监管的罚款都交不出来,何况给投资赔偿,所以很多时候即便投资者胜诉,能否最终拿到赔偿款也要打个大大的问号。相反,中介机构尤其是保荐机构则有较强的赔偿能力。将中介机构列为共同被告,能极大提升投资者最终获赔的概率和成功率。在此前的华泽钴镍、乐视网、龙力生物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虚假陈述案件中,相关保荐机构、审计机构也被投资者一同起诉。部分已宣判案件中,保荐机构被判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而更早之前的欣泰电气造假和万福生科造假,则是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和平安证券直接斥资数亿元先行赔付。刘国华表示,ST紫晶投资者维权案的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2年2月12日之前买入ST紫晶股票,并在2022年2月1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ST泽达投资者维权案的索赔条件则暂定为在2022年5月11日之前买入泽达易盛股票,并在2022年5月1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新的2022年三季报显示,ST紫晶有股东1235万人,最高峰时则达到18万人;ST泽达有股东6538万人,最高峰时有115万人。360理财宝安全可靠吗 上周五深夜证监会发布修改退市规定,将涉及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纳入强制退市情形。 深交所在29日下午2点20分左右发布微信内容,其中,对于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违法公司,坚决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不姑息,零容忍。 深交所的这一严厉表态被认为是“剑指”长生生物,前几天,深交所还对长生生物相关股东所持股份实施限售处理。社会广泛关注的疫苗案,所涉及的长生生物为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此前已经连续出现9个跌停,并被ST,按照公募基金对该公司的估值,对应还有19个跌停等着该公司。 深交所 不姑息,零容忍 长生生物在深交所上市,所以上周五深夜证监会发布修改后的退市规定后,股民和社会都在等深交所的信息,果然深交所29日下午发布了相关信息。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深交所表示,《决定》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不仅将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纳入强制退市情形,还将涉及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纳入强制退市情形,拓展了退市制度的作用范畴。 对于深交所自己过去和将来会怎么做,深交所表示:一直以来,深交所严把重大违法退市执行关,对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坚决予以退市。 对于过去实施的退市,深交所提到了三个案例,分别是欣泰电气、金亚科技和雅百特。 深交所表示,2017年,交易所依法对欣泰电气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并顺利实施先行赔付工作,欣泰电气成为首家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 2018年,交易所先后对因涉嫌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金亚科技、雅百特依法启动强制退市机制,为推进退市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深交所严厉表态:深交所将坚决贯彻落实《证券法》和《决定》等相关规定,对《股票上市规则》《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相关新老划断安排,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发布实施。同时,切实担负起一线监管法定职责,坚定不移地履行退市主体责任,严把退市制度执行关,特别是对于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违法公司,坚决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不姑息,零容忍,净化市场环境,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这其中,“出现一家、退市一家”,不姑息,零容忍的内容备受市场关注,业内专家认为,这就意味着类似长生生物这类公司,很可能成为这个退市新规后,深交所首批根据新规实施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 证监会 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公司坚决依法强制退市 7月27日深夜,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对2014年《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进行修改。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2014年《退市意见》发布以来,已初步形成包括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内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以及较为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证监会在总结《退市意见》实施以来经验的基础上,贯彻落实《证券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提高规则的可操作性,强化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对《退市意见》进行了修改。 根据《证券法》规定和实践需要,这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这次对退市制度的修改完善,对于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塑造理性投资文化,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对有关重大违法公司,特别是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坚决依法实施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退市涉及诸多方面。为做好对重大违法公司的强制退市实施工作,有关方面将加强统筹协调与工作配合,全面贯彻落实《证券法》和《退市意见》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退市制度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需要指出的是,上市公司退市改变了公司股票交易转让的方式,但公司本身仍然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本着对职工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退市后正常生产经营的各项职责。 长生生物或成新规退市第一股 长生生物在7月23日就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监管部门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移送公安机关,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目前,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等15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而深交所罕见发布公告做出了限售决定,深交所已对长生生物大股东、董监高所持有的股份进行限售处理。 前几天,长生生物发布公告,股票简称变更为“ST长生”,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长生生物副董事长张洺豪(董事长高俊芳之子)表示,几名高管的脱岗使公司立刻陷入瘫痪状态,公司原本建设中的连云港项目基地,也将大概率受到影响而停工。对于被外界质疑为“侵吞国资”的股权交易,张洺豪认为,仅从价格来质疑高俊芳“侵吞国资”是不公平的,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国企改制中“管理层优先”是较为普遍和正常的做法。对于“疫苗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张洺豪说:“最严重的情况下,该退市就退市了。” 由于长生生物被ST,股票涨跌幅限制由10%调至5%,降低了总市值蒸发的速度。截至7月27日,ST长生已有9个跌停,上周五跌幅502%,股价1060元。股票有退市风险怎么办360理财宝是由奇虎360科技公司推出的一体化在线金融服务平台,与优质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为用户提供在线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360制定了以下两项措施:1、严格审查、筛选优质理财产品供应商(通常表现形式是网站)。2、先行赔付计划:投资者加入360理财欺诈推广全赔计划后,如因通过360理财平台推广买到恶意欺诈产品从而导致直接财产损失的,360将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理财本身就有一定很小的风险,建议还是买大银行或者大证券公司的产品靠谱,风险与收益成正比,同风险级别的产品收益一般差不多。不过任何投资理财都是有风险性的,建议投资人要考虑自己的抗风险能力。股票账户的钱是在交易所还是在银行,如果交易所倒闭 ,钱在那里上市公司退市是指上市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如果自己选的股票有退市风险怎么办呢?出现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可以买,但要注意风险。退市风险警示只是向股民发出该股两年的年报都是亏损,有退市的风险并不表示该股一定会退市,如果该股已经被提示有退市的风险,第三年的年报还是亏损,公布年报的第二天就有可能退市。如果它的壳被别的想借它的可上市公司看重,它也有可能不退市;如果这只股票扭亏就不会退市。从开始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到确定退市至少一年多的时间。在现行的退市机制中,以深圳市场为例,从信息披露、交易权保护、重新上市等方面,对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均做了专门的制度安排和设计。对投资者而言,应当充分了解、学习退市制度等规则,提高风险意识,关注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做成熟、理性的投资人。另外,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点:一、了解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的信息披露第一,公司在收到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应及时披露股票终止上市公告,明确市场预期。第二,公司应持续做好风险提示,持续向投资者提示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切勿投机炒作。第三,在退市整理期期间如发生对公司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公司在股票摘牌公告中应再次明确说明终止上市后办理相关手续及信息披露安排等,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增强风险意识,树立理性投资理念,不要炒作ST股票和高风险股票。二、明确中小投资者交易权保障相关安排一方面,了解退市整理期制度。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需在独立的“退市整理板”另板交易,充分揭示和释放退市风险。为防止部分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投资者参与退市公司股票交易,建立退市整理期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参与退市整理期股票买入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必须具备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其证券类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另一方面,了解退市公司终止上市后的股份转让安排。主动退市公司可以选择在证券交易场所转让或依法作出其他安排;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应当在交易所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设立的专门层次进行挂牌转让。三、知晓重大违法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上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同时,为加强对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虚假的惩罚力度,现行规则通过回购股份、先行赔付等制度安排,使投资者所受经济损失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补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四、了解重新上市制度终止上市的公司通过改善经营、资产重组等方式,消除终止上市情形且达到重新上市条件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创业板公司退市后将一退到底,无法重新上市。请投资者采取理性投资行为,审慎参与面临退市风险的创业板公司的股票交易。五、知悉退市公司应当继续履行的义务公司退市后仍然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承担起公众公司的相关义务与社会责任。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并不会因为公司股票的上市地位发生变化而有所改变。每天收市后券商和银行结算,结算后钱在银行,开盘前钱又从银行划到券商,只是数据划转交易所倒闭不了,国家背书的但券商就有可能倒闭,且国内像大连证券,旧的银河证券等不都倒闭了,但那时不是三方监管,都由纳税人帮着补了窟窿,现在即使券商倒闭,也先由券商们自行交纳的倒闭基金先行赔付,不足时才是由国家出面用纳税人的钱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