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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1 08:02:31
目前,世界各国比较通行的
股权激励模式有
股票期权、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收购、
股票增值权、业绩
股票、限制性
股票等10种。模式1:期股 期股是一种通过经营者部份首付、分期还款而拥有企业股份的
股权激励方式,其实行的前提条件是经营者必须购买本企业的相应股份。具体实施过程是:企业贷款给经营者作为其股份投入,经营者对其有所有权、表决权和分红权。其中所有权是虚拟的,只有把购买期股的贷款还清后才能实际拥有;表决权和分红权是实在的,但是分得的红利不能拿走,应按协议用来偿还贷款。经营者要想把期股变实,必须努力地将企业经营好,有可供分配的红利。如果企业经营不善,不仅期股不能变实股,本身的投入都可能亏掉。模式2:
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较常用的一种
股权激励模式,也称认
股权证,实际上是一种看涨期权。它是指
公司授予激励
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
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行权期)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一定数量的本
公司流通股票(行权)。股票期权只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持有者在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时可以放弃这种权利,因而对股票期权持有者没有风险。此外,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
对象自已为行权支出现金。模式3:业绩股票 业绩股票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指标,如果激励
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
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
公司股票。 业绩股票是
股权激励的一种典型模式,主要用于激励经营者和工作业绩有明确的数量指标的业务负责人。同时,它也是我国
公司中最先得到推广,且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激励模式。模式4:账面价值增值权 所谓账面价值增值权,就是直接拿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值来激励其高管人员、技术骨干等。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因此激励
对象并不具有所有权、表决权和配股权。模式5:
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是指由公司内部
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
员工持股计划核心在于通过员工持股运营,将员工利益与企业前途紧紧联系在一起,形成一种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新型利益制衡机制。同时,员工持股后便承担了一定的投资风险,这就有助于唤起员工的风险意识,激发员工的长期投资行为。由于员工持股不仅使员工对企业运营有了充分的发言权和监督权,而且使员工更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这就为完善科学的决策、经营、管理、监督和分配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模式6:虚拟股票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也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虚拟股票可以看做是期股的一种变异,因为它借鉴了期股的一些特性和操作方式。比如,它同样需要公司在计划实施前与激励对象签订合约,约定授予数量、行权时间和条件等,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但与期股不同的是,在虚拟股票计划中员工并不拥有在未来按某一固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它仅仅只是一种账面上虚拟的股票。因此,在本质上,虚拟股票是一种递延现金支付方式。模式7: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涨,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来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即可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模式8:限制性股票计划 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但激励对象不得随意处置股票,只有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后或完成特定业绩目标时,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否则,公司有权将免费赠与的限制性股票收回或以激励对象购买时的价格回购。也就是说,公司将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无偿赠与或以较低价格售与公司高管人员,但对其出售这种股票的权利进行限制。模式9:管理层收购 管理层收购又称“经营层融资收购”,是指公司的管理层(个人或集体)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同时,它也是一种极端的股权激励手段,因为其他激励手段都是所有者(产权人)对雇员的激励,而MBO则干脆将激励的主体与客体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了被激励者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完整的统一。模式10:延期支付 延期支付,也称延期支付计划,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管理层)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部分年度奖金、股权激励收入等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当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折算成股票数量,存入公司为其单独设立的延期支付账户。在一定期限后,再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期满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通过延期支付计划获得的收入,来自于既定期限内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上升,即计划执行时与激励对象行权时的股票价差收入。如果折算后存入延期支付账户的股票市价在行权时上升,则激励对象就可以获得收益;反之,激励对象的利益就会遭受损失。终止股权激励是利好吗“老板送的原始股在锁仓期限内如果老板反悔他有权收回吗”——到了你的帐户就当然没得收回了,如果只是协议那就得看情况和他的条款了。“另外如果离职后原始股还有效吗”——绝对有效。股票反映的是对企业所有权的关系,只要拥有股票就自动成立,跟你在职离职没有关系。职工激励股在公司破产时能返多少?这个要看具体的事件,一般来说股票激励或者股权激励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一个比较好的消息,因为这个股票获取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首先是你在公司的表现比较好,其次对公司由比较大的贡献或者有什么重大的发明和技术上的突破才可以获得股票的权利,在获取股票的时候会有一些限制性的要求,比如你是公司的管理人员会对你进行公司管理或者公司盈利上一些要求,达到约定的目标后既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股份,所以说这个股票激励计划是激发大家工作积极性的方式。但是对于公司激励计划中的股票员工是由权利去放弃这个购买权,如果该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是很乐观,那么员工对于公司的发展前景感到担忧时就有可能放弃购买,而股票激励计划实质上也是一种募集资金的方式,募集过来的资金一方面可以用于公司发展和经营,另外一方面是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这是上市公司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被投资人的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职工激励股在公司破产时能返多少股权激励是企业拿出部分股权用来激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优秀员工的一种方法。一般情况下都是附带条件的激励,如员工需在企业干满多少年,或完成特定的目标才予以激励,当被激励的人员满足激励条件时,即可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享有股东权利。应答时间:2022-02-0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股权激励分类是什么股权激励协议中能否约定无偿收回激励股权?实务中我们经常看到,企业在设置股权激励计划时,针对激励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况,股权激励协议一般会约定对其持有的激励股权进行回购。根据激励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同情形,我们可以看到这类约定一般分为三类:1、激励对象无过失终止劳动合同情形当发生激励对象因固定服务期满后辞职的,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而离职的,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激励对象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或者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经公司执行董事批准注销的等其他非因激励对象过失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激励对象无过失行为。在该等情况下,企业一般会约定激励对象未确认的期权应被注销,已支付的保证金由公司退回保证金及利息(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已持有的股权应由原转让方以约定价格回购,如按市场价回购、按净资产计算相应价格回购等。2、激励对象过失终止劳动合同情形因股权激励计划的一大目的是为了锁定人才,所以公司在授予员工激励股权时,会要求员工未来的一定时期内持续为公司服务,这种约定我们一般称为服务期。若员工在这种固定服务期内自行提出辞职,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这不同于第一种情况下员工因不可抗力辞职的情形,也不同于员工有违反法律、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等过错而被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我们一般称之为“激励对象过失终止劳动合同情形”。对于这种情形,股权激励协议一般会约定,公司有权立即注销已授予的激励期权,激励对象已付的保证金由公司零息退回,已持有的股权应由原转让方以原价格回购,且该激励对象必须退回其已分得的红利。3、因激励对象过错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当激励对象存在收受贿赂、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以及关于激励计划的保密事项;未经同意转让期权;违反公司竞业限制,可以归纳为激励对象存在过错行为,股权激励协议会约定,公司有权立即注销该激励对象被授予的全部期权,没收激励对象已支付的保证金,激励对象已持有的股权由原转让方无偿收回。对于第一、第二种情形,我们可能已经习以为常,因其相对公平,司法实践中也认可此等约定的效力。但针对第三种情况,公司依照股权激励协议约定,可无偿收回激励员工的股权,且不再退回激励员工缴纳的保证金和购股款,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呢?我们先来看看魏亚峰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情简介魏亚峰担任方正公司下属企业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信公司)的常务副总裁。2007年,魏亚峰与方正公司签订了虚拟股票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了购买虚拟股事宜。同年,魏亚峰支付了购股款,购买了方正公司授予的虚拟股票。依据方正公司虚拟股票激励实施方案的规定,虚拟股票授予后自动进入3年锁定期,锁定期内激励对象不得行权,并且规定“激励对象被解雇、免职时,激励对象因严重失职、给集团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因受到刑事处罚而被解雇、除名的,其授予的虚拟股票由集团全部收回,当期支付的购股款项不返还。”2008年,魏亚峰在锁定期内辞职,要求方正公司向其返还购股款。另外,魏亚峰在工作期间违反了方正公司和正信公司(方正公司的下属公司,是魏亚峰任职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裁判要旨该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就在于:激励方案中有关激励对象有过错,则丧失获授股权,且公司可不返还购股资金的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对此,一审法院认为:(1)方正公司附条件的授予激励对象虚拟股权,亦有权在特定情形下收回,此系双方当事人共同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且,这一约定并未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亦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于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也是对等的,故该部分内容并无不当。(2)方正公司授予的虚拟股权,未改变股权归属主体,仅是附条件地授予相应股份的收益权。 激励对象为此支付的购股资金,其实转化为了待行权内容的组成部分,激励对象如最终行权,公司在给与激励对象红利时,也事实上返还了员工购股款。如果魏亚峰因特定情形而丧失收益权,则公司返还其购股资金的可能也一并丧失,魏亚峰应自行承担这一后果。此类约定不违反合同法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故应属合法有效,法院对此无异议。魏亚峰不服一审判决,并诉至二审,二审法院亦认为,《激励方案》中的上述内容并未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亦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无不当,魏亚峰该项上诉理由于法无据,本院依法不予采信。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们再来看一看广东 省雪莱特光电股份有限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2002年12月30日,原告蔡国生与被告李正辉(时任雪莱特副总经理)签署了一份《关于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原告将个人持有的5223886股股票无偿赠与被告,被告保证从持股之日至少在公司服务满5年。文件签署后,双方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2004年7月15日,原被告再次签署《股权赠与协议》,原告又将个人持有的962294股股票无偿赠与被告,被告于同日承诺:五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离职,否则向原告进行经济赔偿,双方约定了赔偿计算标准。2007年8月27日,被告辞去副总经理、董事职务,离开公司。原告认为被告违反了服务期约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股票,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对被告尚未履行的剩余4个月服务时间所对应的348259股股票,应当退还给原告柴国生,并依据双方约定赔偿原告192940147元。 即对于约定的经济赔偿,法院也予以了支持。律师评论我们从法院判决来看,对于因员工过错终止劳动合同,股权激励协议约定在该情形下公司有权无偿回购激励股权的有关约定,它效力是被认可的。一方面,既然公司以一定条件向员工授予股权,也就享有在特定条件下收回股权的权利。另一方面,员工侵害来了公司合法权益,也应当向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公平原则来看,公司予以无偿回购,不退回保证金也并无不当。如果在此之外公司还对员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在赔偿范围的确定上,员工可以主张扣除已被收回的股权的价值。股权激励常见模式:股权激励模式一、期股,期权是通过激励对象部分首付、分期还款而拥有企业股份的一种股权激励方式,其实行的前提条件是激励对象必须购买本企业的相应股份。实施方式:企业贷款给激励对象作为其股份投入,激励对象对其拥有所有权、表决权和分红权。其中所有权是虚拟的,必须将购买期股的贷款还清后才能实际拥有;表决权和分红权是实在的,但分红必须按协议来偿还贷款。优点:1、股票的增值和企业资产的增值、效益紧密连接,促使激励对象更加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和长期利益;2、有效解决激励对象购买股票的融资问题;3、克服了一次性重奖带来的收入差距矛盾。缺点:1、如公司经营不善,激励对象反而有亏本的可能,降低了激励对象对期股的兴趣;2、激励对象的收益难以短期内兑现。适用企业:1、经改制的国有控股企业;2、国有独资企业。股权激励模式二、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较常用的股权激励模式,也称认股权证,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行权期)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行权)。实施方式:公司向激励对象发放期权证书,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或一定条件达成时(如公司上市时)激励对象以较低价格购买股权。优点:1、股票期权只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持有者在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的时候可以放弃权利,因此对持有者没有风险。2、由于股票期权是需要在达到一定时间或条件的时候实现,激励对象为促使条件达到,或为使股票升值而获得价差收入,必然会尽力提高公司业绩,使公司股票价值不断上升,具有长期激励效果。3、可提高投资者信心。缺点:1、行权有时间数量限制;2、激励对象行权需支出现金;3、存在激励对象为自身利益而采用不法手段太高股价的风险;4、公司内部工资差距拉大。适用企业: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控股企业。股权激励模式三、业绩股票,实施方式:在开始时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指标,如激励对象到预定期限达到预定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出一定奖励用于购买公司股份。优点:1、对激励对象而言,工作绩效和所获激励之间联系紧密,且激励仅取决于工作绩效,不涉及股市风险等不可控因素。2、对股东而言,对激励对象有明确的业绩目标约束,权责利对称性强,能形成双方共赢局面。3、对公司而言,业绩股票激励受限制较少,一般只要股东会通过即可,可操作性强,成本低。缺点:1、对初创期企业不适合,主要是和于业绩稳定并持续增长、现金流充裕的企业;2、业绩目标的科学性很难保证;3、存在激励对象为获取业绩而弄虚作假的风险;4、激励对象抛售股票受限制。适用企业:业绩稳定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四、账面价值增值权,账面价值增值权,指直接拿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值来激励激励对象。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因此激励对象并不具有所有权、表决权和配股权。实施方式:1、购买型:激励对象在期初按股权实际价值购买一定数额公司股权,期末在按实际价值回售给公司。2、虚拟性: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资金,公司授予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按照公司的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权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收益,并支付现金。优点:1、激励效果不受股价影响;2、激励对象无需现金支出;3、方式操作简单,只需公司股东会通过即可。缺点: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幅度有限,难以产生较大激励作用。适用企业:现金流充裕且股价稳定的上市或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模式五、员工持股计划(ESOP),指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股权激励方式。实施方式:1、通过信托基金组织用计划实施免税的部分利润回购股东手中的股权,分配给员工。2、企业建立员工信托基金组织(如员工持股会)购买股东股权,按照员工持股计划向员工出售。优点:1、员工持股有利于员工对企业运营有充分的发言权和监督权,更加关注企业的发展,增强企业凝聚力、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2、员工承担了一定的投资风险,有助于激发员工的风险意识;3、可抵御敌意收购。缺点:1、员工可能需要支出现金或承担贷款;2、员工所持股权不能转让、交易、继承;3、福利性较强,激励性较差;4、平均化会降低员工积极性;5、操作上缺乏法律基础和政策指导。适用企业:行业较成熟、有稳定增长的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六、虚拟股票,虚拟股票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据此享受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也不能转让和出售,离开企业自动失效。实施方式:企业与激励对象签订合约,约定授予数量、行权时间和条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年度给予分红。在一定时间和条件达成时,虚拟股票可转为真正的股票,激励对象可真正掌握所有权。优点:1、不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架构;2、避免因变数导致对公司股价的非正常波动;3、操作简单,股东会通过即可。缺点:1、兑现激励时现金支出较大;2、行权和抛售时价格难以确定。适用企业:现金流较为充裕的上市或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七、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公司股价上涨,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来获得相应数量的股权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可获得相应的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实施方式:公司指定规定数量的股票给激励对象作为股票增值权的对象,如行权期内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选择兑现权利,获得股价升值带来的收益,可选择获得现金或兑换成相应金额的股票。优点:1、激励对象没有股票的所有权,也不拥有表决权、配股权;2、行权期一般超过任期,这样可约束激励对象的短期行为;3、激励对象无需现金支出;4、操作简单,股东会批准即可。缺点:1、资本市场的弱有效性使股价与激励对象业绩关联不大,对绩效对象无太大激励性;2、公司的现金压力较大。适用企业:现金流较为充裕且股价较为稳定的上市或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八、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方式: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但激励对象不得随意处置股票,只有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后或完成特定业绩目标是,才能出售股票收益。否则公司有权将免费赠与的限制性股票收回。优点:1、激励对象无需现金付出;2、可激励激励对象将精力集中于公司长期战略目标上。缺点:1、业绩目标和股价的科学确定困难;2、现金流压力较大;3、激励对象实际拥有股票,享有所有权,公司对激励对象的约束困难;4、激励对象有股东权利。适用企业:1、业绩不佳的上市公司;2、产业调整过程中的上市公司;3、初创期的企业。股权激励模式九、管理层收购(MBO)管理层收购又称“经营层融资收购”,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实现被激励着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完整统一。实施方式: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出资成立职工持股会或公司管理层出资(一般是信贷融资)成立新的公司作为收购主体,一次性或多次性收购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从而直接或间接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一般管理层为获得收购资金,会以私人财产作抵押向投资公司或投资银行融资,收购成功后改用公司股权抵押。有事,投资公司也会成为股东。优点:1、有助于减少经理人代理成本,促进企业长期、健康发展;2、有利于强化管理层激励,提升人力资本价值,增强企业执行力;3、有利于企业内部监督和对管理层的约束;4、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缺点:1、公司价值准确评估困难;2、收购资金融资困难;3、若处理不当,收购成本将激增。适用企业:1、国有资本退出的企业;2、集体性质企业;3、反收购时期企业。股权激励模式十、延期支付实施方式:延期支付,也称延期支付计划,是公司未激励对象设计的一揽子收入计划,包括部分年度奖金、股权激励收入等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当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折算成股票数量,存入公司为其单独设立的延期支付账户,在一定期限后再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期满时股票市值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激励对象。优点:1、与公司业绩紧密相连;2、锁定时间长,可以避免激励对象的短期化行为;3、计划可操作性强。缺点:1、激励对象持股数量少,难以产生较大激励力度;2、激励对象不能及时把薪酬变现,存在风险。适用企业:业绩稳定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